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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人體試驗 兩岸八醫院合作
2014-07-14
【真晨報 記者 劉天生】2014/7/12
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表示,自去年起委託台北榮總執行「建立兩岸臨床試驗中心合作計畫」的積極促成下,海峽兩岸八家臨床試驗中心,去年完成簽署合作意向書,建立兩岸合作平台及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查合作機制,透過實質合作,鼓勵新藥在此架構下進行臨床試驗,將有助於加速新藥研發進而提早進入兩岸市場,解決重大醫藥公衛議題,促進人民健康。
八家臨床試驗中心,包括台大醫院、台北榮總、林口長庚、三軍總醫院,及大陸的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協和醫院、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食藥署指出,自「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於一○○年正式生效後,兩岸即在醫藥品安全管理公認標準的原則下,就藥品查驗登記、檢驗檢測及人員交流積極展開合作,兩岸醫藥品業務主管部門持續積極溝通,大陸官方對於台灣臨床試驗藥品管理、倫理審查、受試者保護、醫療環境及人文關懷等各方面所建立制度評價極高,雙方同意持續推動兩岸查核合作交流,包括交換查核報告格式、比較兩岸GCP法規、互當查核觀察員及其他查核實務,未來進一步探討交換查核報告、聯合GCP查核、兩岸臨床數據認可等合作事項,並支持由兩岸民間臨床試驗執行機構層面,搭建兩岸臨床試驗中心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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