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續獎辦法與表彰制度
壹、表彰目的
為鼓勵國家新創獎獲獎之項目持續投入研發創新,以利維持競爭優勢、建立技術壁壘、強化商用價值,獲獎項目自獲國家新創獎之次年度起,得提出續獎申請,通過者將成為當年度優先向各界公告、推薦、合作、商轉與採用之對象與項目。
通過兩次續獎者、得於次年度起申請角逐「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如評定其精進創新成果屬重大突破、且研發動能與核心團隊足為新創與科研典範者,每年不分類組限額一至三名,將授予並公開表揚為國家新創獎永續標竿。
貳、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
獎別 |
申請資格 |
精進續獎 |
曾獲國家新創獎殊榮之企業、機構、學研、臨床與育成機構團隊, 其獲獎項目持續精進創新、研發進程具體者,可提出續獎申請。 |
國家新創 |
曾獲國家新創獎且該項目持續精進、通過兩次續獎者, 得於次年度起申請角逐「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
二、審查時程
三、申請費用
每一年度精進續獎案件繳交「行政作業暨審查費」計新台幣貳萬元整。當年度同步申請角逐「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不另收費。
四、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請點選頁面最下方「年度精進續獎/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線上報名」填寫報名表單、下載申請文件格式,於110年9月30日前完成申請費用繳交,並將申請文件上傳至主辦單位提供之雲端連結、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始完成。各項申請文件請依規定製作:
1.精進續獎 申請同意書:請填妥基本資料、加蓋單位大小章後掃描PDF檔案上傳。如同時申請「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請勾選「申請角逐2021年度 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2.精進續獎 研發進程說明文件:請依格式說明技術進展,相關佐證資料請併為附件,以掃描PDF檔案上傳(僅接受無加密設定之PDF檔案)。
3.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申請文件:申請角逐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者,除需完成「精進續獎 研發進程說明文件」外,另需提交「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申請文件」。請依格式詳載研發重大突破成果、研發動能及核心團隊,並將相關佐證資料併為附件,以掃描PDF檔案上傳(僅接受無加密設定之PDF檔案)。
參、續獎榮耀與表彰
為特別鼓勵持續精進研發之優秀新創機構與科研、臨床團隊,凡通過精進續獎者,除授予國家新創獎精進續獎證書乙座外,並列為國家新創獎當年度特殊榮耀與表彰對象:
1.成為當年度「新創人物」代表:表揚精進技術之主要研發者,介紹重要研發成果與獲獎技術、新創專長領域、發明與專利、特殊新創成就與事蹟,作為我國持續投入新創、精進不懈之研發人物代表。
2.「解析新創」研發成果專題導讀:以專題專文導讀關鍵技術、擴增應用、臨床價值/產業效益與新興突破科技,為國內外產、官、學、研、醫專業人士解析新創技術,拓展新創視野與合作連結。
3.新創即時動態發布與專業推廣:針對技術精進與進展等重大訊息動態,主動對產業公告與推播,更新研發進程、新發現與商化新應用發表,擴散企業、團隊與技術新創續航故事。
4. 2021「InnoZone國際創新匯」技術展秀與擴散:為持續精進之初創企業、學研臨床團隊及創育機構打造實體Roadshow平台,曝光新創技術與核心能量、串連全產業鏈商洽媒合對接。
5.針對技術進程屬重大突破、榮獲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之團隊,除上述榮耀表彰與技術加值擴散,並將於年度國家新創獎頒獎典禮正式授獎、公開表揚為國家新創獎永續標竿。
肆、審查指標
・ 精進續獎 審查重點
獲獎項目持續精進創新,且在核心技術、生產製造、商轉應用、智財專利、市場開拓、臨床/驗證或其他面向,具有實質進展及創新成果。 |
・ 精進續獎 研發進程說明文件
一、基本資料 |
1、續獎項目中/英文名稱。 |
二、精進摘要 |
申請項目於獲獎(前一次續獎)迄今之研發進展摘要說明。 |
三、精進新創說明 |
針對獲獎(前一次續獎)迄今有持續精進之項目,以列點方式說明其創新精進之處及成果(擇選以下至少兩項)。
1、核心技術:說明關鍵技術持續優化、精進以提升競爭優勢之具體成果。 2、生產製造:說明產品於產製階段、規模之精進成果,如:產製規格與量能提升、取得國際規範認證等。 3、商轉應用:獲獎技術商品化、商業化如技轉授權、產學合作、衍生新創公司之具體進展。 4、智財專利:說明獲獎後新取得或新申請之國內外專利。 5、市場開拓:說明獲獎後開發之國內外市場,如:取證上市、導入醫療機構、開展新通路或區域市場…等。 6、臨床/驗證:新推進之科學實證或臨床階段之具體進展。 7、其他:除上述項目外,於其他面向之精進成果。 |
四、相關佐證文件 |
請詳列文件名稱並附上相關檔案。 |
・ 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審查重點
獲獎項目持續精進創新,其研發成果屬重大突破,獲國際授權/取證/上市;建立國際準則/指引,且研發動能與核心團隊足為新創與科研典範。 |
・ 國家新創永續典範獎 申請文件
一、重大突破成果 |
請針對以下指標說明重大突破實績: 1.國際授權(由本案衍生、已成功之國際技轉授權案) 2.國際取證(以本案取得之國際上市許可) 3.國際上市(自本案衍生、成功進入國際市場之成果) 4.建立國際準則/指引(以本案建立或納入國際guideline之成果) 5.其他(其他足為新創與科研典範之成果) |
二、研發動能 |
1. 本案件近10年重要研發里程 2. 國內外專利佈局 3. 國際權威期刊發布 |
三、核心團隊 |
說明核心團隊成員之學經歷、專長、參與研發項目之貢獻。 |
四、佐證文件 |
請詳列文件名稱並附上相關檔案。 |
伍、申請規範
1.申請續獎期間,申請單位須遵守一切主辦單位制訂之規範與審查流程,並保證申請與報名資料之合法性與正確性。
2.申請單位繳交之申請文件資料需依照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據實書寫之,且文件內容不得有標示不實、侵犯他人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或仿冒等情事,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續獎申請或得獎資格、三年內禁止申請,且申請單位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4.申請單位所檢送之續獎申請文件資料,主辦單位與審查委員將盡資料保密之義務,惟相關資料無論通過各階段審查與否,均不予退還。
5.如因申請單位之違法行為而致國家新創獎之主辦單位與評審團、執行單位等涉訟或遭受到其他不利傷害時,得請求申請單位賠償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
6.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刪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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