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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任新創公司董事 擬鬆綁 不限生技業 科技、教育部聯手
2015-01-01
【經濟日報(臺灣)記者 江睿智】

為鼓勵新創事業發展、增加教授創業誘因,科技部和教育部將研議鬆綁法律,讓教授得以擔任所有新創公司的董事,不再只限生技業。

此外,科技部已建議經濟部檢討「產業創新條例」,對於教授持股新創事業能夠享有緩課所得稅。

對於現行教授只能擔任新創生技公司董事,科技部代理部長林一平昨(31)日表示,正與教育部共同研擬鬆教授擔任「新創企業」相關職務規定,以強化教授創業誘因。

這次鬆綁將從「科技基本法」之下的「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下手,科技部只要對該項行政命令從寬解釋即可。教育部亦回應,將朝放寬方向研議。

官員解釋,「科技基本法」適用對象是所有科學研究,各行各業都有科學研究,若能放寬,等於是教授可以擔任所有新創事業董事;換言之,不再只限於生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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